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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協AVA之友會組織Organization

聲樂之友組織.png

聲協AVA之友會入會章程
Bylaws

成立:緣由為支持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而成立。

宗旨:

1. 本會名稱為「聲協AVA 之友會」,為支持聲樂家使藝術文化綿綿延續。

2. 珍愛聲樂家藝術生命光輝燦爛。

3. 關懷聲樂家藝術表演獲得應有之尊重。

4. 協助聲樂家藝術表演活動之推廣。

​​5. 提升愛樂者生活素質,享受心靈喜悅。

 

組織與行政:

1. 本會設會長一名,由會員大會推舉,經與會人數過半數同意,其任期為三年,同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理事長任期。會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2. 依須要得設副會長一人,秘書一人,幹事一人,及以下組別:

       【行政秘書】

        1. 由理事長派任。
        2. 負責與聲樂家協會聯繫相關事宜。
        3. 綜理一切行政與財務事務。
        4. 對潛在非愛樂者之開發,從陌生到認知各不同層次的欣賞者系統的規劃教育。

       【活動聯絡組】

        1. 由聲樂家協會祕書擔任。
        2. 負責聯誼及其他活動連絡事宜。
        3. 鼓勵會友參與聚會及活動,增進會友間交流。

繳交會費

1. 每年繳付年費新台幣1500 元整。
2. 每季音樂聯誼活動單次400 元。

轉型之前已繳之永久會員權益不變

 

會員權利

1. 可參加聲協舉行之講座、演講或表演等活動。

2. 參加每季音樂聯誼活動。

3. 可享受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音樂會票券折扣及其他活動之相關優惠。

 

發展目的

經由聲樂家之友熱心參與,讓普世價值的聲樂藝術更廣泛地走入愛樂者的生活空間,落實生活藝術、精緻結合藝術生活,使更多人生活充滿色彩,享受心靈饗宴,以提升素質,使社會更和諧。

 

未來展望

舉行各種聯誼、教育、交流、表演,專門以聲樂家為對象的音樂活動。以歌會友,從個人–家庭–社區–企業,進而更推廣至各階層的愛樂者都能融入聲樂的生活園地。

本章程經「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理監事會通過後施行之,修正時亦同。

本章程生效日期為公元2022 年10 月01 日。
第一次修正日期為公元2022 年0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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