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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協 2027朱崇𪃸獎學金新秀演唱會』演出者甄選辦法

一、甄選宗旨:鼓勵年輕聲樂家求新求進,培植聲樂菁英人才。


二、主辦單位:聲協樂集


三、甄選時間暨地點:民國 115年 05月23日(星期六)場地另行通知


四、演出時間暨地點:民國 116年下半年度聲協樂集決議之音樂場館


五、甄選資格:


1.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基本會員、預備會員(至民國 115 年 5月8日前入會者)。


2.年齡 32 歲以下(民國 83 年 5 月 23 日後出生者)。


六、甄選曲目: (30 分鐘以上曲目,內容需包括)


1.中文歌曲(含閩南、客家或原住民語)


2.外文藝術歌曲、民歌


3.歌劇或神劇詠唱調。


※所有曲目皆以原文背譜演唱,並由評審委員當場抽選演唱曲目;甄選者需自行邀請鋼琴合作者。請自行評估演唱曲目、時長是否符合資格,本會恕不提供回覆與承擔任何選曲之責任。


七、甄選名額:四名(評審委員可視演唱情況增減名額)


八、獎勵與服務:


1.入選者義務參與「聲協 2027朱崇𪃸獎學金新秀演唱會」並需配合「聲協 2027朱崇𪃸獎


學金新秀演唱會」之各項作業流程。


2.入選者可獲得獎金壹萬元,惟未能參加上述「新秀演唱會」演出者,不得領取獎金。


3.入選者有機會獲邀參演本會主辦之演唱會(由本會視個人專長安排)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8 日(五)17點止


十、報名方式與規定:


1.一律網路報名。(報名需在您匯款及確認收到報名費後方正式成立。)



報名費:800 元


銀行:華南銀行 城東分行


銀行代碼:008


帳號:108-10-036082-1


戶名:聲協樂集


2.請於甄選時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驗。


3.非中華民國國籍之甄選者,需於報名時自行確認具備在台臨時工作簽證之資格,並於


報名及甄選時提供合法居留證或簽證查驗,未提供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恕不接受報名


後補件。


入選者於演出前亦需「自行申請」在台工作簽證,未申請者視同無法履行演出義務,協


會將取消受獎資格。


4.凡曾獲本會主辦之新秀演唱會入選者,不得再次參加甄選。


5.本甄選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公告之。


6.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及取消本次活動之權利。


※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聲協樂集(02-3393-8779 週一至週五 10: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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