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2026台北城中扶輪社閩南語歌曲比賽

  • 19小时前
  • 讀畢需時 7 分鐘

主辦單位:台北城中扶輪社

協辦單位:國際扶輪3482地區,客家、原民、寰宇、樂城、耀城、百合、華創、馬祖、 思睿扶輪社、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金太陽全國歌友會,河合鋼琴

承辦單位:聲協樂集

壹、宗旨

台北城中扶輪社為推廣閩南語歌曲作品、激勵歌樂創作,結合詩人、作曲家與聲樂家,共同累積台灣音樂文化資產,提昇台語歌唱藝術水準及聲樂教學研究,進而帶動全民之人文氣息,創造安和樂利的社會。特舉辦「台北城中扶輪社閩南語歌曲比賽」(以下簡稱本比賽),歡迎所有喜愛歌唱者踴躍參加,共襄盛舉。

貳、參賽資格及分組

一、參賽資格

具閩南語歌曲演唱能力者皆可參加。

二、分組

1.專業組:大學院校音樂相關科系所主修之在學學生。

(2024、2025 年獲得金獎者不得報名此組)

2.菁英組:大學院校音樂相關科系所主修聲樂畢業之社會人士。 

(2024、2025 年獲得金獎者不得報名此組)

3.一般組:

非聲樂主修者; 包括業餘音樂愛好者或是輔系、選修、副修等音樂人。

「聲樂主修」選手不得報名此組。

 分組:

男組、女組(民國 50 年 10 月 3 1 日以後出生者)

樂齡男組、樂齡女組(民國 50 年 10 月 3 1 日前出生者)

重唱(或對唱)組: 不限年齡

參、比賽日程及地點 

一、線上初賽:

初賽線上報名:2026 年 8 月 5 日 至 10 月 1 5  日 17:00

初賽報名google表單:

初賽影片線上投遞截止:2026 年 10 月 1 5 日 17:00

初賽影片上傳連結:

初賽評審結果公告:2026 年 10 月 2 0 日

決賽線上報名:2026 年 10 月 2 1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3 1 日 17:00

(入選者如未在決賽報名截止時間前報名,則視為放棄參加決賽) 

二、現場決賽:選出各組金銀銅及優秀獎選手

(一) 專業組及菁英組:2026年 11月7日 (六)

地點:108臺北市萬華區福星里忠孝西路二段28號河合鋼琴二樓

(北門捷運站1號出口的協對面)

(二) 一般組:2026 年 11月8日 (日)

地點108臺北市萬華區福星里忠孝西路二段28號河合鋼琴二樓

(北門捷運站1號出口的協對面)

※初賽

專業組及菁英組:各取 16 名晉級決賽,共 32 名;

一般組:各取 12 名晉級決賽,共 6 0 名。

(主辦單位有權增減晉級決賽人數)

肆、評審團

評審團主席及評審委員 5 位,由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聘請各大專院校之專業教授成立評審委員會,但單一院校不得超過兩位為限。

伍、獎項設置

專業組、菁英獎

金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獎狀乙紙。

銀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整;獎狀乙紙。

銅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秀獎三名 每名獎金新台幣二千元整;獎狀乙紙。

一般組

金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狀乙紙。

銀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八千元整;獎狀乙紙。

銅獎一名 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獎狀乙紙。

優秀獎三名 每名獎金新台幣二千元整;獎狀乙紙。

※ 所有獎金須依法扣繳稅款。主辦單位得調整獲獎人數。

陸、參賽曲目 初賽與決賽 

(一) 專業組、菁英組:

1. 自選閩南語歌曲二首,可選自閩南語藝術歌曲或閩南語歌謠。

2. 兩首自選歌曲皆可移調,但總長不得超過 10 分鐘。 

(二) 一般組:

1. 自選閩南語歌曲一首,可選自閩南語藝術歌曲、閩南語流行歌謠或自創曲。

2. 自選歌曲可移調,但總長不得超過 6 分鐘。 

※ 附註:

(1) 採自外國曲調、由國人改編或填入台語歌詞之樂曲,從寬認定為「台語歌曲」,參賽者可以選用,但必須以「台語」演唱。

(2) 每一位參賽者參與初賽和決賽所演唱之曲目,可重複。

(3) 本簡章所指「台語歌曲」定義為:以台灣地區使用之「台灣閩南語」為主。 

柒、比賽規則

1.本比賽由主辦單位成立「台北城中扶輪社台語歌曲比賽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統籌一切比賽相關事務。

2.決賽出場比賽之順序,以電腦抽籤方式決定之。當日,參賽者必須於執委會公告之時間內,攜帶有效之身分 證明文件或居留證親自至報到處登記報到,並領取參賽者識別證。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

3.參賽者必須依報名時填報於參賽表格上之曲目演唱,不得更改。

4.決賽與初賽之自選曲可相同,但若比賽時之演唱曲目與報名表所載不符,則比賽內容不予計分。

5.所有參賽曲目均須背譜演唱,可自聘鋼琴家或其他器樂家伴奏,一般組決賽以伴唱帶(請自備)伴唱。若使用其他樂器伴奏需自備樂器。

6.執委會提供專業組及菁英組鋼琴伴奏參考名單,費用由參賽者自付,如需代聘鋼琴伴奏,請洽本會。

7.賽程中若聽見裁判鈴響請即停止演唱,曲目有無完成皆不會影響評委成績判定。

8.參賽者所有食宿、旅費及伴奏等任何相關費用,須自行支付。

9.在不影響比賽進行之前提下,相關賽事開放聽眾入場旁聽。

10.如參賽者表現未達預期之高標準,獎項得從缺。

11.評審團評審結果經評審與評審團主席簽名確定後任何人均不得異議。

12.本比賽之錄影、錄音、照片、圖文及其後之改作與編輯之著作得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單獨享有著作權法所列全部之著作權。參賽者無論獲獎與否,均同意其表演著作當然移轉於主辦單位,亦不得主張肖像權。

13. 參賽者請尊重著作權,支持正版合法取得樂譜、伴唱帶使用權;違者自負侵害著作權的民、刑事責任。

14. 參賽者如於比賽中有違法或違反任何比賽規則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將追回所得之獎項,且不遞補名額。

15. 比賽獎金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若獎金超過新臺幣貳萬元以上,由主辦單位代扣繳 10%之所得稅,得獎者如為所得稅法第七條所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由主辦單位代扣繳 20%之所得稅。

16.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並保留必要時變更、中止或取消本比賽之權利,各項訊息均以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官網發布資訊為準,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寄送通知。

捌、報名方式 

(一) 本比賽採 Google 表單網線上報名 

請於報名費匯款完成後再填寫 Google 表單,並於表單上傳相關照片、影片,並郵寄相關資料。

初賽報名表單 :

報名網址 :

初賽影片上傳連結:

(二)初賽影片要求:

1.請製作1分鐘的影音檔案(MP4)直接上傳雲端連結,參賽者必須保證影音資料可順利播放,因個人設定錯誤、限制而導致播放問題者,將視為自動棄權。

2.影音錄製要求:

(1)必須為「一年內」錄製之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拍攝途中不可暫停攝影機。 

(2)除必要之伴奏者外,參賽者請單人、全身入鏡,不得冒名頂替或剪輯修改。 

(3)請著得體服裝,參賽者及樂器聲音需清晰可辨識。

(4) 伴奏人員至多2名。

(5) 會議、婚喪喜慶、研習或快閃等各種場合表演影片不得作為參賽資料送審,其認定合格與否由本會為之。

(三)  報名日期及費用:

1. 初賽:2026年8月5日至10月15日17:00 止

報名費新台幣400元、人民幣85元整。

2. 決賽: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17:00 止

報名費新台幣600元、人民幣130元整。

3. 匯款繳費:

匯款帳號:華南商業銀行 城東分行戶名:「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

帳號:108-10-300057-9

(請於報名表標註匯款姓名及後五碼) 

(四)  繳交資料:

1. 報名完成後列印系統自動回覆之電子郵件確認函一份。

2. 最近 6 個月內拍攝之彩色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白色背景照片一張。

3. 匯款完成並簽署參賽者姓名之存根聯影本一份。

4. 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護照)影本一份。

5. 演唱未出版或未發表之歌曲者,須繳交樂譜影印本三份。

6. 寄件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參加「2026 台北城中扶輪社台語歌曲比賽」)

   寄件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福里羅斯福路一段30-2號1樓

 ※ 附註:

(1) 本比賽各項訊息均以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官網發布資訊為準,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寄送通知。

(2) 以上報名手續若未於各項截止時限前完成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無法取得參賽資格,報名者不得異議。

(3) 參賽者若未出席比賽、中途退賽或經取消參賽資格,所繳報名費均不予退還。 

(4)非本國參賽者本會將提供賽事邀請函(中文)供申請簽證,惟不負責參賽者之食宿、交通及入國許可。

玖、頒獎與表演

1. 得獎者名單依照承辦單位正式發佈為準。

2. 頒獎儀時間地點另通知,預定計劃於台北城中扶輪社聖誕夜活動舉行,並邀請作聲樂表演。

3. 若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到場領獎的得獎者,本社視情況斟酌後,可以不到場領取獎學金/獎狀。

4. 請得獎者得獎後三年以內義務受邀參與台北城中扶輪社重要活動。往後倘有其他參賽或表演時均需將曾經獲得台北城中扶輪獎資歷註明在個人履歷。

※ 如對本比賽如有任何諮詢,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30~16:30)

電洽:(02) 3393-8779或來信 vocalava@gmail.com


 
 

©2023 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 版權所有。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