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協AVA之友會組織Organization
聲協AVA之友會入會章程
Bylaws
成立:緣由為支持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而成立。
宗旨:
1. 本會名稱為「聲協AVA 之友會」,為支持聲樂家使藝術文化綿綿延續。
2. 珍愛聲樂家藝術生命光輝燦爛。
3. 關懷聲樂家藝術表演獲得應有之尊重。
4. 協助聲樂家藝術表演活動之推廣。
5. 提升愛樂者生活素質,享受心靈喜悅。
組織與行政:
1. 本會設會長一名,由會員大會推舉,經與會人數過半數同意,其任期為三年,同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理事長任期。會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2. 依須要得設副會長一人,秘書一人,幹事一人,及以下組別:
【行政秘書】
1. 由理事長派任。
2. 負責與聲樂家協會聯繫相關事宜。
3. 綜理一切行政與財務事務。
4. 對潛在非愛樂者之開發,從陌生到認知各不同層次的欣賞者系統的規劃教育。
【活動聯絡組】
1. 由聲樂家協會祕書擔任。
2. 負責聯誼及其他活動連絡事宜。
3. 鼓勵會友參與聚會及活動,增進會友間交流。
繳交會費:
1. 每年繳付年費新台幣1500 元整。
2. 每季音樂聯誼活動單次400 元。
(轉型之前已繳之永久會員權益不變)
會員權利:
1. 可參加聲協舉行之講座、演講或表演等活動。
2. 參加每季音樂聯誼活動。
3. 可享受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音樂會票券折扣及其他活動之相關優惠。
發展目的:
經由聲樂家之友熱心參與,讓普世價值的聲樂藝術更廣泛地走入愛樂者的生活空間,落實生活藝術、精緻結合藝術生活,使更多人生活充滿色彩,享受心靈饗宴,以提升素質,使社會更和諧。
未來展望:
舉行各種聯誼、教育、交流、表演,專門以聲樂家為對象的音樂活動。以歌會友,從個人–家庭–社區–企業,進而更推廣至各階層的愛樂者都能融入聲樂的生活園地。
本章程經「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理監事會通過後施行之,修正時亦同。
本章程生效日期為公元2022 年10 月01 日。
第一次修正日期為公元2022 年09 月24 日。